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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17-04-1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400
核心提示: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我局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工作,我局在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wangling@sdfda.gov.cn
 
  二、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邮编25001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三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字样。
 
  三、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531-88562022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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