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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品香源茶楼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款5万元

   2017-04-17 国际旅游岛商报5160
核心提示:4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4月份以来,我省文昌、海口、儋州等市县多家企业(
    4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南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4月份以来,我省文昌、海口、儋州等市县多家企业(商店)被食药监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文昌昌洒雪雌蔬菜摊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被罚1万元,海口美兰品香源茶楼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款5万元。
 
    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被罚1万
 
    2016年9月7日,文昌市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无根豆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在文昌市昌洒镇中街西十号文昌昌洒雪雌蔬菜摊监督抽取样品黑豆芽,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显示6-苄基腺嘌呤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6年10月13日,执法人员将《食品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同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培育6桶豆芽,现场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当事人每天出售豆芽15千克,售价为3元/千克。2017年4月5日,文昌市食药监管局给予文昌昌洒雪雌蔬菜摊罚款10000元处理。
 
    记者另悉,位于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112-1地段福源大酒店2-3楼的上岛咖啡经营过程中未定期维护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4月5日,被儋州市食药监管局罚款5000元。
 
    海口美兰品香源茶楼涉嫌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被罚款5万元人民币
 
    2017年2月27日根据市民举报,海口市美兰区食药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海口市大英农贸市场二楼的海口美兰品香源茶楼(云敏)进行检查,检查中在当事人食品添加剂专柜中发现一罐已开封使用过的“双喜牌泡打粉”随即对该店加工制作的“叉烧包”“油条”抽样送检,3月8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依照限值标准“GB2760-2014”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报告中记录两种样品的检验结果为“判定不合格”当事人收到上述食品安全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提出复检。
 
    据介绍,当事人自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7日之间使用该泡打粉制作糕点在此期间该店共制作“叉烧包”360个、油条230条、销售价为叉烧包3元/个、油条1.5元/条、违法所得合计1425元。4月10日,海口市美兰区食药监管局对海口美兰品香源茶楼的进行处罚,没收其已开封的“双喜牌泡打粉”1罐和没收违法所得1425元,并罚款50000元人民币。
 
    此外,文昌市抱罗镇罗中街的文昌抱罗符荣粉店生产经营的米粉经抽样检验铝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4月13日,文昌市食药监管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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