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安排,泉州市将辖区内全部获证的乳制品类企业纳入了试点范围,各县(市、区)也按照不低于获证企业总数50%的比例,在辖区内择优筛选出一定数量的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将之纳入试点范围。企业按照食品生产批次将信息数据录入系统追溯平台,实现了食品信息可查询、食品生产过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达到正向可追踪、反向可溯源的目的。
为确保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各县相关监管部门积极指导企业严格规范录入原料验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产品销售、人员设备等关键追溯信息,试点推进,鼓励企业稳步实施追溯体系的信息化改造。同时,检查试点企业建立追溯体系情况,对于建立追溯体系行动迟缓、追溯体系不能有效运行,特别是出现不真实信息或信息灭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在流通环节上,泉州市则选取了一些影响范围较大的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单位作为试点,尽可能让这些试点单位在行业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据悉,每个被确立为试点的单位,都必须使用电子台账软件管理食品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电子台账,并按规定上传至数据库。市民在试点企业购买的商品,均可查询到商品来源渠道,做到入市食品“来有影、去留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