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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供给侧关注农村改革三要事

   2017-04-20 农民日报3460
核心提示: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培育新动能要求深化农村改革。这里我主要讲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高度相关的三个问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第一个大的问题,牢牢把握住农村土地改革的制度,包括三权分置和规模经营。
 
    三权分置是重大制度创新。与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制度对比分析: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目的,主要是解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问题,也可以说着眼的是公平问题。实行三权分置,着眼的则是农业问题和农业配置效率问题,是怎么样通过三权分置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进而提高农业的资源配置效率和劳动生产效率。
 
    另外,从主体资格来看,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取得的是承包经营权,有特定性和专属性。而三权分置着眼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经营权的获取有社会性和开放性。换句话讲,三权分置,承包农户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转让经营权,而第三方可以获得经营权。
 
    通过资源要素的优化,激活要素、激活主体、激活市场,因此三权分置是中国独有,是中国特色,是富有智慧的制度安排。
 
    关于规模经营问题。规模经营与三权分置高度相关,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当然,我们进行的规模经营要讲适度,就是现有承包农户户均规模的10-15倍。从收入和效益的角度讲,这样的规模可以使从事农业特别是种植业的农民,他的收入能够达到或者超过从事非农产业的非农就业人员。
 
    第二个大的问题,要把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重大战略。
 
    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之下,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定位是不一样的,换句话讲,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主体有不同的定位要求。如果说传统农户、普通农户是保农产品供给保产出的数量问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则是要求解决包括降成本、增效益、提价值、争高端、促品牌,直至提升我国农业竞争力等等。
 
    第三个大的问题,要准确理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含义,把握产权制度的要义。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搞好了可以使农民增加第二份权利、第二份收入,这就是最大的意义。中国的农民有两份权益,一个是土地权益,一个是通过集体资产发展壮大以后得到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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