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品消费安全,瓜州县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严格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食品安全源头源头整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一、与市场开办方签订责任书。强化食用农产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户切实履行食用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给经营户下发《食用农产品销售告知书》。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和购货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自产证明;ƒ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购货凭证:食用农产品溯源凭证)。
三、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查验所提供服务者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明和食用农产品产地或者来源证明、合格证明文件,并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贮存日期、出货日期、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进出货台账和相关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
下一步,县城市所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提升全县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需求。瓜州县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杨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