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近年来,海洋渔业资源因长期衰退导致主要经济鱼类产卵期提前,一些渔民在休渔前捕捞产卵群体和幼鱼卖钱,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此外,各海区休渔起止时间相差较大,导致休渔期间渔船跨区作业、休渔作业方式冒充非休渔作业方式等违规偷捕行为时有发生。
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今年起,所有海区的休渔开始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休渔时间延长。
于康震:总体上各海区休渔结束时间保持相对稳定,休渔开始时间向前移半个月到1个月,总休渔时间普遍延长一个月;各类作业方式休渔时间均有所延长,调整后,最少休渔三个月。
伴随伏季休渔,农业部和中国海警局同步启动专项执法行动,严查违规出海作业、涉渔“三无”船舶、“绝户网”等问题。
农业部渔业局副局长刘新中: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于在休渔期间出海的船舶,严查;特别是对“三无”船舶,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确保海洋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渔业生产持续稳定、渔区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