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地曝出“脚臭盐”,主要涉及河南省三家生产企业(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盐皓龙盐化有限公司、中盐舞阳盐化有限公司)。据了解,所谓“脚臭盐”,是指这种盐遇热后,即用手搓热,就会散发出刺鼻的类似脚臭味的异味。根据《食用盐国家标准》规定,食盐产品必须是白色、咸味、无异味,如果有异味则为不合格产品。
对此,河南省盐务局曾在5月2日回复: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异味是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虽含量极微(8~30ppm)但仍然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但因这些有机物成分构成特点,以及它们含量低微,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
河南省有关部门的应对措施是,对上述三家生产企业的食盐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工商许可证(协工商部门)进行暂扣,暂停一切食盐生产、经营活动,对三家企业经过技术改造后,需要国家权威检测单位查证去除异味工艺有效运转产品合格后方可开展食盐生产经营业务。
不少宁波市民担心,会不会买到了“脚臭盐”,宁波市场上是否流入了问题盐?
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宁波市盐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行管办(盐政处)一位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脚臭盐”事件发生后,已经对全市大型超市进行了全面排查,截至目前宁波并未发现上述三家生产企业的问题产品。
“我市大型超市虽然都有各自的进货渠道,但从排查情况来看,宁波商超的食用盐产品很少从河南等北方城市进货。仅有一家曾经在这次发生问题的其中一家企业有过进货记录,但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就已经退货了。”这位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记者从宁波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采访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无与“脚臭盐”相关的消费投诉。宁波晚报记者史娓超毛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