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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十五期)

   2017-05-09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6370
核心提示: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2月组织对我市
     为保障我市食品消费安全,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监管实际以及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应对需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7年2月组织对我市餐饮环节的餐饮成品开展了抽样检验工作。
 
    一、总体情况
 
    抽检经营主体100家,抽检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28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有1批次监测项目有风险,产品合格率为99.3%。本次抽检,覆盖了米面制品66批次,不合格2批次。熟肉制品83批次,调味品45批次,自制饮品33,面米制品45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其他餐饮食品7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并在全面抽检的基础上重点对连锁餐饮、小吃店、饮品店、快餐店、大中小型餐馆等食品供应主渠道及非主渠道进行抽检。
 
    二、各辖区抽检情况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光明新区

坪山区

龙华区

大鹏新区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批次

合格

批次

餐饮原料

23

23

55

54

28

28

-

-

54

54

69

69

3

3

7

7

37

37

5

4

合格率

100.0%

98.2%

100.0%

-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80.0%

    
    具体抽检明细见附件1、2。
 
    三、检测项目情况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计达7387项次(约16.2项/批次),主要检测了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理化指标、食品污染物、重金属、非食用物质等,详见《深圳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细则》(http://www.szmqs.gov.cn/sda/xxgk/tzgg_55756/spypjg/201703/t20170317_6074372.htm),共发现不合格项目2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0.03%,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及风险项目为食品添加剂。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以下问题:部分种类产品添加剂超标及存在风险,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
 
    四、不合格产品情况
 
    深圳俏江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京基百纳分店生产的即食榴莲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1.88×10^2mg/kg,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深圳市大鹏新区锦荣盛餐厅生产的即使叉烧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5.76×10^2mg/kg,标准要求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风险控制措施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采取行政控制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通报并提请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如发现仍有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及时跟进处理。同时,我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此外,本次抽检发现部分餐饮单位面制品铝超标,我局再次重申,从2014年7月1日起,面制品(油炸面制品除外)不再允许使用含铝膨松剂,各有关经营单位应立即改用无铝膨松剂,对仍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法严查。
 
    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以登录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zmqs.gov.cn/)查询或关注“深圳食事药闻”官方微信及“深圳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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