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收悉省局《关于依法调查假冒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片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7]156号),自文件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各乡镇食药所、县药品稽查局对我县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清理清查:
一、积极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食药所、县药品稽查局,要立即按照《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并告知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假冒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片(包装批号为14120059,盒内部铝箔批号大多为14100040)的假冒药品。
二、追根溯源,确保调查扎实有效。对发现的假冒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拉米夫定片(包装批号为14120059,盒内部铝箔批号大多为14100040),依法责令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同时追查涉案药品的来源和流向,对违法销售使用上述产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要依法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将查处结果上报县局,由县局通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点面结合,引导监管工作日常化。各监管单位要加强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采购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督促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处方药品凭处方销售,严控处方药销售过程,防止假冒药品混(进)药品流通领域。各单位随时上报查处情况,并实行零报制,及时将查处情况书面上报县局药械股。
目前,此项工作正扎实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