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经营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件,涉案13盒豆腐被罚5万元。
2016年12月23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位于清泰街的杭州某餐饮有限公司厨房的冰箱内有13盒华泉牌内酯豆腐,其中3盒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18日,10盒的生产日期为2016年12月19日,均已过保质期。后经查实,该豆腐作为餐饮食品原料被该餐饮公司在店内厨房加工使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为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今年3月份以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以“严字当头、全链联动、问题导向、定点排雷”为总要求,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排雷“百日攻坚”战,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1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69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件,罚没款100余万元,涉及无证经营、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检测不合格和食品标签不符合等方面。共检测食品212批次,合格204批次,不合格8批次,为不合格食品为5批次餐具不合格,3批次水产品不合格,均已交由属地市场所进行处置。
此外,上城区在9条辖区主干道绘制宣传墙绘,以食品安全“你执法、我参与”“你宣传、我传递”“你点题、我检测”等活动为载体,以检测、讲座、咨询等为主要方式,组织辖区居民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参加食品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3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通告2万余份,发放“致居民(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共筑食品风险隐患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