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4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合格率97.7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8批次,不合格产品0批次,合格率100%;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4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合格率95.19%。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韶关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查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要的食品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要看清楚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已经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安全的食品及违法其行为,或者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