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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食药署:2件虾米检出甲醛

   2017-08-22 食品伙伴网229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端午节快到了,台湾地区食药署23日公布粽子类产品源头制造厂抽检结果,其中桃园尊爵天际大饭店的“虾米”、台中雾峰肉粽嫂的“大冬虾”均检出微量甲醛,将查明是自然产生或恶意添加。
    食品伙伴网讯   端午节快到了,台湾地区食药署23日公布粽子类产品源头制造厂抽检结果,其中桃园尊爵天际大饭店的“虾米”、台中雾峰肉粽嫂的“大冬虾”均检出微量甲醛,将查明是自然产生或恶意添加。

 

    台食药署与地方卫生局日前针对粽子类产品的源头制造厂展开调查,发现不少食品商家未办理登录及资料不全等,另有业者因食品未离墙离地贮放、未落实防止病媒侵入措施、员工无体检报告等,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GHP),目前还有2家业者尚待复查,其余均已复查合格。

 

    台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张馨文表示,粽子馅料方面有2件验出含甲醛,其中桃园尊爵天际大饭店的“虾米”甲醛含量为18.9ppm,台中雾峰肉粽嫂的“大冬虾”则检出12ppm,都属微量。

 

    她说,早期确实有业者会在虾米中添加甲醛,用来防腐,但虾米在制作过程中只要妥善处理,就能存放很长时间,因此近年添加甲醛状况已逐渐减少;此外,根据过去调查显示,虾米在贮存期间可能经由酵素作用自然产生甲醛,因此将移请卫生局厘清是否人为添加,或只是背景值。

 

    张馨文表示,根据规定,虾米不得使用甲醛等防腐剂,若发现业者恶意添加,将违反食安法卫生标准规定及违反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经限期改正未改正者,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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