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监督检查中,对食品生产单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以及改换产品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验证查验、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相关制度;针对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检查索证索票、销售台帐、储存条件、不合格品管理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针对企业卫生状况、人员健康证管理、是否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同时加大抽样检验力度,对不合格产品及时查处。
如果市民在购买端午节令食品时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