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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出台新规保障少儿食品安全

   2017-08-22 中国医药报188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近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饭桌和校园周边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

    近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小饭桌和校园周边小摊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试行)》(简称《意见》)。

 

    在加强学校食堂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包头市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分别与辖区内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履行法定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教育部门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年审的硬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针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储存关、餐饮食品加工关、餐饮具洗消关和人员健康关。对确需对外承包的学校食堂,要于今年9月开学前通过招标,选择量化等级为A级的餐饮公司承包学校食堂。2017年年底,要实现全部学校食堂达到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目标,要实现全部学校食堂纳入包头食药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的监管,所有学校食堂均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在加强“小饭桌”监管方面,《意见》表示要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小饭桌”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小饭桌”予以备案,并对备案的“小饭桌”按照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将排序结果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组织学校进行公示,供学生及家长选择,通过市场机制倒逼“小饭桌”经营者主动加强管理。

 

    对于加强校园周边小摊贩监管,除引导部分达标户入市经营外,还要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200米内长期存在、反复性强的小摊贩予以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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