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榜”产品屡教不改
在位于上海长宁区的家乐福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一支队的执法人员在保健品货架前看到了一些“熟脸”。
货架上,红金双色包装的“金日”牌冰糖燕窝饮品,在2015年和2016年的商品包装监督抽查中上过过度包装“黑榜”。连上两年“黑榜”,金日依然我行我素。执法人员在超市现场打开了一个礼盒装,8个70ml的玻璃瓶装燕窝放在一起,连外包装纸盒透明部分的一半都遮不住。
“森山”牌铁皮枫斗也是在2014年和2016年两度上过“黑榜”的产品,在上海市质监部门举行一项培训中,这一产品曾经被当作典型案例展示给前来培训的学员。在超市现场,执法人员打开了铁皮枫斗冲剂的盒子发现,半个枕头大小的铁盒子,打开层层包装,里面保健品竟然合起来还没有拳头大小。
茶叶历来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执法人员打开“中狮”牌西湖龙井茶的外包装,发现里面仅有小小的三袋茶叶,同样也是疑似过度包装商品。
限过度包装,国家有明文规定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抽查结果来说,总体趋势向好,商品包装抽样合格率从2009年的59.1%逐步提高到2016年的91.3%,其中粽子、月饼等食品过度包装现象已难觅踪影,但在保健食品、饮料酒、蜂类产品及一些其他食品上依然存在较为明显的过度包装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包装空隙率较大。
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中心工程师朱旭明介绍,2010年4月1日起,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09)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的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3个指标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分别是包装层数3层以下、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朱旭明说:“内装物与商品包装间的空隙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消费者从外观很难判断,而部分企业为吸引顾客购买行为的发生,诱导非理性消费,做大商品包装盒,从而造成包装空隙率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总队一支队支队长周毅斌介绍,疑似过度包装的产品将被送往专业机构按照国标进行检测,根据《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质监部门可以责令销售违反强制性规定商品的商家停止销售,限期改正;拒不停止销售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全社会都来当“啄木鸟”
面临海量的商品,监管部门不再“单打一”,而是通过招募志愿者、加强对超市卖场等销售方的培训等方式倒逼热衷于“虚胖”包装的商家。
2016年,上海质监部门启动了商品过度包装“青年啄木鸟”专项行动,活动招募了30名来自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的青年志愿者。这些志愿者们通过接受商品过度包装专业知识培训后,将作为“啄木鸟”寻访全市重要大型超市卖场,搜寻疑似过度包装商品,并经专业技术机构进一步检测后,由监管部门开展后续监管。“啄木鸟”们提交的60批次疑似商品中,最终有19批次被判定为不合格。
消费者应如何甄别和应对过度包装?上海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中心工程师宋佳宇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可先看包装再看产品净含量,比如商品的包装盒很大,有效内容物很少,有可能存在过度包装。消费者如果质疑商品存在过度包装,可以拨打12365质监热线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