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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检将霉变大豆挡在境外 积极为企业止损

   2017-08-22 中国广播网156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6月25日,路易达孚(霸州)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给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港办检验鉴定科科长徐益民发出一份邮件,这是一笔残损大豆近20万元索赔款的收款回单。至此,张家港口岸一起40余吨进口霉变大豆残损案终于尘埃落定。
    6月25日,路易达孚(霸州)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给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港办检验鉴定科科长徐益民发出一份邮件,这是一笔残损大豆近20万元索赔款的收款回单。至此,张家港口岸一起40余吨进口霉变大豆残损案终于尘埃落定。

 

    去年9月8日,一艘满载3.9万吨乌拉圭大豆的外轮停靠张家港口岸,检验检疫人员登轮检验时发现,该批大豆表层发生霉变,局部呈灰白色、灰褐色,说明货物发生霉变于张家港口岸卸货前业已存在。

 

    因严重发霉大豆极易产生黄曲霉毒素B1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物质,故这些大豆不能用于加工生产,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检验鉴定人员根据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一、第一时间通知实际收货人、货物保险公司、船方、船东互保协会共同查找发霉原因,并积极协商赔付事宜,确认主因是船舶载货和航运时间过长所致;二、剔卸霉变大豆,用人工剔卸灌包的方式将该批发霉大豆剔卸出来,经以校准的衡器进行全衡集中堆放于指定堆场,再根据剔卸霉变大豆后勘查剩下货物情况,如剩下货物情况正常,可正常卸货;如有异常,再根据鉴定人员勘查后,继续实施剔卸;三、制定问题霉变大豆解决方案,清理收集、隔离存放所有霉变大豆,并监督运送至指定工厂作焚烧销毁处理。

 

    由于该局检验鉴定人员处置方案能够最大限度减小剔卸出的货物重量,因此得到实际收货人、货物保险公司、船方、船东互保协会各代表的认可。2016年9月12日,检验鉴定人员共验得霉变大豆灌包39袋,总重40.925吨。2016年9月20日至12月29日,在该局检验人员监督下对该批霉变大豆实施焚烧销毁处理。

 

    残损鉴定期间检验鉴定人员认真记录数据、收集材料、询问调查、拍摄照片、全程监督,为顺利推进案件处理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在坚实的证据支撑下,2017年1月18日该局终于完成了残损鉴定证书,企业依据该残损鉴定证书最终成功索赔金额190790.77元。

 

    “出具残损索赔证书只是起点,帮助企业成功获得赔款才是最终胜利。”江苏港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大豆进口企业:一是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选择与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国外公司进行合作,在订立大豆采购及运输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大豆水分高低、船运时间长短、输出国家粮食储运状况差异、船舶自身质量等可能导致发生大豆霉变的诸多因素;二是选择信用等级高的保险公司投保货物残损险,发生大豆货损应当第一时间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告,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及时勘查检验并出具残损鉴定证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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