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处的18起违法案件中,涉及食品的案件有7起,分别为:
渝北区夫妻食品经营部、江北区志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贵阳味希食品厂生产的“味希”特制苕粉,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含有甲醛。
重庆市蜀山食品有限公司江北区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食品,标签与内容不符。重庆野山珍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826的卤凤爪(微辣型),经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九龙坡区西城天街分公司、渝中区较场口合景分公司、观音桥分公司销售的食品,标签与内容不符。
涉及药品的违法案件共有11起,分别为:
重庆市千峰中药材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为成都仁济宏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60301,规格为0.5KG/袋的土鳖虫,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浸出物不符合规定,且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出,按劣药论处。
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唐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金冠百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5家医药公司经营的从重庆久益人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示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15002批清热解毒片,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其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重庆众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7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
北京同仁堂重庆建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为重庆众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批号为150307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铵盐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按劣药论处,并对其处以行政罚款。
江北区渝和堂大药房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为重庆天凯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51101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铵盐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
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岸区南湖路店经营的标示生产单位为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141101的鹅不食草,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杂质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
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1101的鹅不食草,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杂质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