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文明施工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工地食品安全。
二是认真落实了餐饮服务许可制度。督促施工企业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食品监管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是切实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筑工地开设有食堂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并按要求开设食堂并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四是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卫生习惯,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工地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五是健全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