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中山3批次食品被立案查处

   2017-08-22 中山日报181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肉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餐饮食品共3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中山3批次不合格食品已被立案查处。
     本报讯 近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肉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餐饮食品共3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3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昨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中山3批次不合格食品已被立案查处。

 

    此次抽检的肉制品57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源均来自中山市黄圃镇丰联肉类制品厂,由广东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佛山季华店销售,一批次是5月11日生产、规格为250g/袋的贵人坊鲜肉腊肠(猪肉大豆蛋白肠),胭脂红检出值不符合标准规定,一批次是3月1日生产、规格为250g/袋的贵人坊精选腊肉(广式腊肉),胭脂红检出值超过标准规定。

 

    此次抽检餐饮食品42批次,不合格2批次,其中一批次来自中山市新成海港大酒楼有限公司5月10 日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超过标准规定。

 

    据悉,目前我市食药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知多点

 

    ●胭脂红及其铝色淀

 

    胭脂红为水溶性偶氮类着色剂,在食品行业中应用广泛,可改善食品的外观和色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肉制品中不得使用胭脂红。胭脂红属于安全性较高的合成色素,但若长期过量食用胭脂红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呋喃西林代谢物

 

    硝基呋喃类药物 (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 “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