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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8期)

   2017-08-22 170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本期公布8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中发酵面制品、花生制品,肉制品中的食用血制品2大类3种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86批次。

  本期公布8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餐饮食品中发酵面制品、花生制品,肉制品中的食用血制品2大类3种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86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发酵面制品2批次,分别为山西蒸爱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万柏林区赵世杰丰汇源自助餐厅(被抽样单位地址为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100号国际能源中心裙楼二层)加工的发酵面团检出山梨酸。检出值分别为0.0145g/kg、0.006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合格样品86批次,具体为:

 

  1. 发酵面制品38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甜蜜素、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二氧化钛。

 

  2. 花生制品28批次,检验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1。

 

  3. 食用血制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苏丹红Ⅰ、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Ⅳ。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山梨酸

 

  山梨酸是一种食品添加剂,用于防腐保鲜。根据GB2760-2014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超范围使用山梨酸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5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605.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17060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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