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150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样品(采样日期:2017-05-05),腐霉利检出值为5.11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2mg/kg)高出24.55倍。
(二)广西工联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样品(采样日期:2017-05-09),毒死蜱检出值为1.6mg/kg,比标准值规定(不超过0.1mg/kg)高出15倍。
上述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pdf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xlsx
4.部分检验项目说明.pdf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