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66批次,不合格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2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39批次,不合格4批次;饼干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8批次、蛋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豆制品50批次、方便食品13批次、蜂产品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标称重庆盖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8.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78%。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重庆市开州区闽福食品厂生产的切片面包,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8.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78%。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重庆市嘉麦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纸杯蛋糕,菌落总数检出值4.0×105CFU/g; 5.1×105CFU/g;4.2×105CFU/g;3.8×105CFU/g;5.7×105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重庆市丰都县秦记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瓜子,霉菌检出值52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25CFU/g)高19.8倍。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张兴梅(胖子面馆)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939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何伟餐馆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80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刘世洪(体育场包子消防队分店)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73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八)标称重庆金佰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云阳县向艳翠园饼屋销售的海绵纸杯蛋糕(烘烤类糕点),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8×104CFU/g;6.8×104CFU/g;3.1×105CFU/g;4.2×104CFU/g;5.3×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九)标称重庆老炒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1.1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8g/100g)高37.5%。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