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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九期)公示

   2017-08-22 1290
核心提示:核心提示: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1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九   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类食品1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蛋制品13批次,方便食品1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标称吉林省临江市老林子土特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油,酸值(KOH)检出值为10.2mg/g,标准规定为≤3.0mg/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二)白城麦地多生态园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博泰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稻谷油,苯并[α]芘检出值为41.7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三)吉林高新区方舟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佳亿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20.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四)四平市铁西区万福来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东宇食用植物油分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榨香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8.1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五)绿园区百信朝阳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21.2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六)永吉县口前镇立昌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36.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七)永吉县口前镇立昌粮油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金香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豆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27.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四平、白城、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长春、吉林、四平、白城、白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食品抽检不合格表-20170724.xls

 

       食品抽检合格表-2017072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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