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林市存德化工原料行长期贩售「吊白块」等工业用原料帮助业者用于蜜饯、润饼皮与豆芽菜等食品的加工漂白,彰化地方法院21日依《加重诈欺》与违反《食安法》等罪判处负责人刘舜仁与下游业者及员工11人2年4月不等有期徒刑。
这起食安事件发生在2015年清明节前夕,卫福部食药署执行「清明节常见食品专案稽查」 ,在台中市廖姓摊商贩卖的润饼皮中验出未经许可的添加物甲醛(吊白块),吊白块则是购自彰化县存德化工原料行。
全案移请彰化县卫生局追查并报请彰化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赫然查出,存德原料行贩卖的吊白块、硼砂等非食品级原料除了流向润饼皮,甚至还有老牌蜜饯工厂及豆芽菜业者也购买使用,产品的销售范围更涵盖6县市。
「消费者吃了30年!」其中1名蜜饯业者在法官审理时坦承,他30多岁继承父业,10岁时就知道父亲是向刘舜仁购买俗称「臭药仔」的重亚硫酸钠以及氯化钙,但表示,并不知道「臭药仔」是工业级。
法官认为,2011年塑化剂案、2013年毒淀粉案相继发生,引起国人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立法机关也于2013年就《食安法》第15条第1项修正增订,刘舜仁夫妇以及相关业者,分别从事食品原料贩卖与食品制造多年,都知道添加未经许可的添加物之食品不得制造、加工与贩卖,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