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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安: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检查

   2017-08-31 中国消费者报2910
核心提示:  夏秋季是菌类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食野生毒蘑菇的高发季节。近期,福建连续发生多起疑似蘑菇中毒事件,8月底,福建省厦门市食
  夏秋季是菌类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食野生毒蘑菇的高发季节。近期,福建连续发生多起疑似蘑菇中毒事件,8月底,福建省厦门市食安办、平潭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武夷山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发布慎食野生蘑菇的消费警示,华安县还专项开展野生蘑菇专项检查行动,加强采食野生蘑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为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福建省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科普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张贴分发警示宣传画和警示宣传单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采食野生蘑菇的危险性,提醒群众不采、不食野生蘑菇,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农村群众对有毒野生蘑菇的辨识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
 
  与此同时,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生鲜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监督检查,要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等管理制度,不得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蘑菇,严防餐饮服务环节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此外,华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高度敏感性,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经发现“毒蘑菇”中毒事件或其他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信息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和后续舆情处理工作。截至目前,华安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车次,发送《不采食野生蘑菇的温馨提示书》150余份。
 
  福建省相关部门提醒广大群众,为了生命安全,千万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不买不卖不明品种、不明来源野生蘑菇;对过于幼小或过于老熟或过于鲜艳或已霉烂的野蘑菇,不宜采食;餐饮经营单位不要采购野生蘑菇,对购买量较大的或长期在某个种植基地购进的食用菌,应注意索取证明蘑菇食用安全的有关文件,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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