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的通知》(民优函〔2014〕515号)文件精神,丰乐镇于9月8日正式开展2017年度优抚对象及农村籍退役士兵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据悉,丰乐镇共有优抚对象及农村籍退役士兵410人,主要核查范围为该镇辖区内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所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各类对象,包括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数据核查主要是确认优抚对象实际状态,对已去世人员及时在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减员处理,对正常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信息进行核查并更新完善,采集和录入优抚对象的近期生活照片,确保信息系统数据、书面档案材料与实际状况一致。
此次核查旨在于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动态控制、动态更新,确保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有效,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利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丰乐镇 万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