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0大类食品,包括饮料、蜂产品、罐头、调味品、肉制品、糖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速冻食品,共抽检129批次,其中合格126批次,不合格3批次。
速冻食品不合格3批次:1、标示为厦门市源香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7年04月11日生产的飞鱼卵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2、标示为福建东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9日生产的海蛎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3、标示为厦门永圆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0月17日生产的墨鱼滑,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上述不合格样品的检验机构均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