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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7年 第205号)

   2017-09-27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430
核心提示: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
      近期,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等18类食品7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方便食品5批次,1批次不合格;粮食加工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调味品8批次,肉制品2批次,饮料7批次,罐头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酒类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批次,食糖3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2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河北华林酸碱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酵素苜蓿复合粉,铅(以Pb计)检出值为1.3mg/kg。标准规定为≤1.0mg/kg。初检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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