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源油脂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5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监管人员与专家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企业资质、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在生产环境条件、采购进货查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
洗手龙头为触摸式,干手、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下简称GB 14881)中5.1.5.4条款有关应在清洁作业区入口设置洗手、干手和消毒设施;如有需要,应在作业区内适当位置加设洗手和(或)消毒设施;与消毒设施配套的水龙头开关应为非手动式的要求。
二、进货查验管理
随机抽查你公司2017年5月11日采购入库的江西天玉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籽油、2017年5月25日采购入库的含山县四季调味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麻油”,缺少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不符合GB 14881中7.2.1条款关于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的要求。
三、生产过程控制
灌装车间与外包车间、调配车间、吹瓶间未实现有效隔离。不符合GB 14881中4.1.3条款关于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四、记录和文件管理
查看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文件,关键控制点为原油验收和灯检环节,未建立原油验收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灯检记录缺少质量感官项目指标记录。随机抽取成品库内标识2017/6/28 16:17生产的“营养花生调和油”,无法提供生产记录。检查当日为8月15日,生产记录本有8月16日记录。出厂检验报告记录保存不全。不符合GB 14881中14.1.1条款关于应建立记录制度,对食品生产中采购、加工、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确保对产品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所有环节都可进行有效追溯的
要求。
五、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要求
(一)个别食品加工人员无健康证。不符合GB 14881中6.3.1.2条款有关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的要求。
(二)个别食品加工人员佩戴手表、耳环进行作业,不符合GB 14881中6.3.2.3条款关于进入作业区域不应佩戴饰物、手表的要求。
六、培训和管理制度
(一)未能提供2015年、2016年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不符合GB 14881中第12.1条款有关应建立食品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制度,对食品加工人员及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
(二)未能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记录。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四款有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你公司要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7年9月30日前要将你公司整改及查处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