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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21期)

   2017-09-29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06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局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江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25类,主要针对中秋、国庆两节抽样检验共计641批次。其中合格产品635批次,不合格产品酒类2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江苏康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涟水鸡糕,菌落总数检出值370000CFU/g,标准值≤8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淮安市苏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楚涟水鸡糕,菌落总数检出值78000000CFU/g,标准值≤80000 CFU/g。检验机构为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连云港苏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苏粮特酿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14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江苏徐州汉丰泥池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泥池吉祥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0.00023 g/kg,标准值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五)东台市苏北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北菜籽王小磨香菜油,苯并[a]芘检出值14ug/kg,标准值≤10u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梦之香(江苏)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梦之香,过氧化值检出值11mmol/kg,标准值≤6.0mmol/kg。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我局已要求产品生产所在地淮安、徐州、连云港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各有关市局在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发布后于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省局反馈。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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