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嘉兴南湖区食药监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2017-09-30 嘉兴日报3310
核心提示:  本报讯 国庆黄金周、中秋节将至,正值夏秋交替季节,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又是婚庆宴席、农村集体聚餐高峰期。近日,南湖区市
    本报讯  国庆黄金周、中秋节将至,正值夏秋交替季节,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又是婚庆宴席、农村集体聚餐高峰期。近日,南湖区市场监管局向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发布了3号餐饮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禁超许可范围和项目经营以及超负荷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和集体食堂应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同时,要保证食品烧熟煮透,含天然毒素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尽量缩短备餐时间,不采购供应不符合规定的生熟肉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交叉污染。
 
  区市场监管局也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餐饮单位,就餐结束时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一旦进食后发生呕吐、腹泻、发热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并要保留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农村家庭聚餐举办者要到当地村委会(社区)备案,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同时做好餐饮具的消毒。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