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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食药监局发布预警 :双节期间,朋友圈食品购买需谨慎

   2017-10-03 新疆晨报6530
核心提示:  新疆晨报讯(记者 夏莉涓 通讯员 于林虎) 纯手工、零添加,为您的口味量身定制双节期间,随着各大商超追赶销售热点,朋友圈
   新疆晨报讯(记者 夏莉涓 通讯员 于林虎) 纯手工、零添加,为您的口味量身定制……双节期间,随着各大商超追赶销售热点,朋友圈的食品销售也开始呈现“火爆”状态,从月饼到牛肉干,从蛋糕到奶糖,可谓让人眼花缭乱。10月1日,乌市食药监局发布预警,提醒您朋友圈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且难于监管,需谨慎购买。
 
  门槛低 吃货多 朋友圈食品大行其道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要开一家店,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硬件设施要过关。但是开一家网销食品店,只要有货源,分分钟都能开启销售模式。
 
  近年来,随着微商的兴起,诸如十一、中秋节等节日来临之际,朋友圈也成为了销售阵地。
 
  9月26日,“胖胖烘焙”在朋友圈里发出了这条微信,她今年自己手工制作的300块月饼已全部卖完,她说,今年她根据客户的需求,制作了芒果、黑芝麻、榴莲、巧克力等多种口味月饼,六块一盒装售价138元。
 
  朋友圈的食品,大多以手工制作,不含添加剂,甚至还可以为订购者单独订购口味为优势。
 
  除了月饼,从自制蛋糕到寿司,从自制饺子、牛肉干到火锅,由于不少微商都会送货上门,还颇受欢迎。
 
  据了解,朋友圈里的私房美食之所以大行其道,一方面是注册成为微商无门槛可言,比起开实体店可免去行政审批、税收等麻烦,能把成本做到最低;另一方面朋友圈潜在的“吃货”不少,私房美食大有市场,那些制作私房美食的家庭厨房成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规模不大,但可产出大量的“无证产品”,被称为“熟人经济”。
 
  法律规定:“想要网销食品,得先开实体店”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一旦家庭的私房美食面向不特定的群体广而告之进行销售时,尽管是在朋友圈的熟人之间进行,但本质上是一种生产、经营行为,就要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乌市食药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朋友圈美食属于网络食品,避开实体店而通过互联网朋友圈进行销售,只是销售方式及销售场所的变通而已,市场主体准入资质仍不能少。
 
  这意味着,风靡朋友圈的自制月饼、鸭脖、蛋糕、牛肉干、甜点等食品想继续在网上卖的话,得先开实体店。
 
  食药监局建议:网售食品难以监管,食品购买应选择正规渠道
 
  “做微商,本来就是为了降低成本,如果为了办证再开一家实体店,我为什么还要做微商呢?”趁着大假,在朋友圈里售卖牛肉干和饺子的李女士,其说法代表了大多数微商的心声。
 
  “其实为了让顾客更放心,我也打算去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可了解后发现,纯粹做网销,根本不可能达到办证要求。”原本主做蛋糕的微商老板小薇,今年也趁着双节期间,推出了蔓越莓、巧克力、奶黄等口味的月饼。
 
  虽然小薇开始重视“有证经营”,但她坦言,像自己这样做自制蛋糕生意的,如果要办证,必须要有一个像样的实体店才能成功,因为对于清洗间、蛋糕房等面积和设备都有一定的要求,“我只能放弃了,毕竟大家买我的东西,冲的是口碑。”
 
  对此,乌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自己在家中做月饼等食品,并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上销售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没有生产许可。”这种“私房月饼”在人员健康、制作环境、食品保鲜等多环节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很多微商并没有实体店,销售的包括月饼在内的食品都是在家中制作,加上朋友圈的私密性,一旦食品出了问题,执法人员在执法处理中取证相当困难,消费者维权也会很麻烦,建议消费者谨慎购买朋友圈销售的私房月饼等美食。”乌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建议市民,购买食品时,最好选择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销售渠道,并留存好发票、收据。如果发现食品有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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