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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泰顺查处一起标注过期QS食品许可证号案

   2017-10-10 市场导报6490
核心提示:  预包装食品标签按规定应标注真实、准确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但现实中却有一些不法厂家为了逃避责任,标注早已过期的虚假QS许可
   预包装食品标签按规定应标注真实、准确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但现实中却有一些不法厂家为了逃避责任,标注早已过期的虚假QS许可证号。近期,泰顺县市场监管局雅阳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食杂店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标注过期的QS许可证号。
 
  此前,该局执法人员在“暑期护平安,迎接开学季”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一经营户销售的某品牌面包,同批产品却标注两种不同的保质期限。执法人员遂通过国家食药总局网站对该面包标称的QS许可证号进行查询,但根本无法查到。
 
  随后,执法人员按照程序对这批涉嫌虚假标注的面包进行查扣,并立案调查。通过向面包外包装上所标称厂家所在地的监管部门协查得知,涉案面包标签上标注的QS许可证已过期一年,且该厂家在一年前就停止生产。再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该批面包购于邻县,执法人员固定证据后,第一时间将此案件线索抄送给邻县监管部门。针对涉案的食品经销商,根据 《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企业生产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除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常规项外,还可通过国家食药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fda.gov.cn)查询QS许可证是否与产品标注相符,有无超过有效期。另外,根据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10月1日以后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取而代之的是“SC”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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