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代表小组划分。将全镇市人大代表组成坝镇代表活动小组,将镇人大代表,以代表居住行政村区域为主,编成4个活动小祖,确立了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及联络员,定期开展小组活动。
二是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按照“六个有”的标准,选定了4个人大代表活动场所,镇设立市人大代表活动室及镇人大代表活动室,4个小组以村为单位设立4个小组活动室,做到制度上墙、规范有序。
三是规范建立代表小组档案。为市人大代和镇人大代表表建立履职档案,围绕履职成效、代表活动和述职情况进行规范档案记录,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看展走访调研和督查指导工作,并规范记录在案。
四是规范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按照规定,要求各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记录。结合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治理、集镇建设、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征迁和精准扶贫等工作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巢湖市坝镇 喻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