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网

销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野生发菜 海口两商家被10倍处罚

   2017-10-11 南国都市报12740
核心提示:野生植物发菜(发状念珠藻)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禁止采集和销售,但仍然有商家公开销售发菜。近日,海口市工商局对销售发菜的
       野生植物发菜(发状念珠藻)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禁止采集和销售,但仍然有商家公开销售发菜。近日,海口市工商局对销售发菜的海口美兰常来海鲜城和海口美兰金南龙海味商行进行了重罚。
 
  近期,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新埠桥右侧的海口美兰常来海鲜城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家涉嫌出售野生保护植物发菜,遂立案调查。海口市工商局依法没收待销的野生发菜10斤,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5400元。
 
  近期,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新民东路的海口美兰金南龙海味商行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商家涉嫌销售野生发菜,遂立案调查。海口工商部门依法没收待销的野生发菜29.4斤,没收违法所得912元,处违法所得10倍罚款9120元。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