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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4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7-11-03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840
核心提示: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209批次样品。其中,粮食加工品6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9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3批次,合格32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20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宣城市徽芝园特色食品商店经销的安徽省旌德县祥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茶油(生产日期/批号:2017/6/10),过氧化值复检检出值为12.2mmol/kg,标准规定为≤6mmol/kg。复检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安徽荷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普罗缇水果酵素(生产日期/批号:2016/8/18),菌落总数检出值为7400;5500;9900;12000;13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M=50000CFU/g。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合肥市精华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1),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3;33;107;15;4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0),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10;20;78;156;107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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