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等3类食品53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24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