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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45期)

   2017-11-08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69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市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等5类食品259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5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水果制品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90批次,全部合格;酒类3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11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山东尊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飞琪涛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草莓干,不合格项目为胭脂红,经检测实测值为0.097 g/kg,标准值规定为0.05 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2.标称揭西县旅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君安润康货物批发零售门市部经营的韩式情人梅,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经检测实测值为0.54 g/kg,标准值规定为0.35 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标称北京华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港佳好邻居连锁便利店有限责任公司新街口南大街五分店经营的家缘锅巴(孜然味),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经检测实测值为390000 CFU/g;370000 CFU/g;390000 CFU/g;420000 CFU/g;550000 CFU/g,标准值规定为n=5,c=2,m=10000 CFU/g,M=100000 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对标称生产企业在外省的,我局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产品合格信息-食用农产品.xls
 
     附件3.产品合格信息-酒类.xls
 
     附件4.产品合格信息-水果制品.xls
 
     附件5.产品合格信息-糕点.xls
 
     附件6.产品合格信息-薯类及膨化食品.xls
 
     附件7.不合格产品信息-水果制品.xls
 
     附件8.不合格产品信息-薯类及膨化食品.xls
 
     附件9.不合格项目说明.doc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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