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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4期)公示

   2017-11-14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4140
核心提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4期)进行公示。 
   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及产品合格信息(第24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调味品、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等4类食品9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调味品3批次,蔬菜制品35批次,饮料2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东丰镇商贸中心万家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佳龙农牧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0000CFU/g,180000CFU/g,90000CFU/g,60000CFU/g,35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梅河口市诚记熟食店销售的标称东丰县汇维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CFU/g,430000CFU/g,520000CFU/g,780000CFU/g,27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辽源市凯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吉林市龙潭区蒲公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牛板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0000CFU/g,18000000CFU/g,5100000CFU/g,6200000CFU/g,450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抚松县抚松镇万家福超市总店销售的标称桦甸市鹏坤福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4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抚松县抚松镇万家福超市总店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生产日期:2017-07-10),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000CFU/g,1900000CFU/g,2700000CFU/g,380000CFU/g,46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抚松县抚松镇万家福超市总店销售的标称延吉东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板筋拌菜(生产日期:2017-07-01),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0CFU/g,80000CFU/g,40000CFU/g,350000CFU/g,25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吉林、辽源、延边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白山、辽源、梅河口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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