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饮料、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2类食品3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1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35批次,不合格2批次;速冻食品14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39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品添加剂1批次、食糖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5批次、蔬菜制品5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调味品8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名豪实业(集团)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新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0.68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4g/100g)高7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标称重庆天生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CFU/250mL;7CFU/250mL;6CFU/250mL;5CFU/250mL;7CFU/250mL。标准规定 n=5,c=0,m=0 。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标称重庆市大足区开智特丽洁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6CFU/250mL;19CFU/250mL;17CFU/250mL;14CFU/250mL;18CFU/250mL。标准规定n=5,c=0,m=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标称重庆麦大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0.0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巫山县龙骨坡纯净水厂生产的龙骨坡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4CFU/250mL;13CFU/250mL;17CFU/250mL;16CFU/250mL;18CFU/250mL。标准规定 n=5,c=0,m=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标称巫山县江南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江南清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3CFU/250mL;15CFU/250mL;8CFU/250mL;12CFU/250mL;17CFU/250mL。标准规定 n=5,c=0,m=0。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七)云阳县享购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鸡爪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2.1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