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同样一款鱼肉罐头,在奥地利就比在邻国匈牙利的鱼肉含量多;在捷克出售的可乐,会用价格较低的甘蔗和甜菜糖替换价格较高的果糖和葡萄糖糖浆。在中东欧国家,消费者们自称是“二等消费者”,因为与西欧市场相比,中东欧市场销售的一些食品,其质量存在着“双重标准”。
一样的包装,但是包装里的内容却大有不同。在靠近匈牙利的奥地利小镇尼克尔斯多夫,我们遇到了克丽丝塔,一家中型超市的主人。她告诉我们,住在边境另一边的匈牙利人每周都会专程过来买这里质量更高、但价格却更低的食品。
超市店主 克丽斯塔:“很多匈牙利人会过来买很多东西,比如食物、身体护理用品,或者衣物清洗剂。因为他们告诉我这些产品有着相同的名字,但是奥地利这边的质量要好得多。”
克丽斯塔所说的并非空穴来风。去年,保加利亚、捷克、克罗地亚和斯洛伐克四国经过调研后,将跨国公司在中东欧地区出售较低质量食品的事实上报给了欧盟委员会。今年初,匈牙利也做了相关的食品测试。
匈牙利农业部部长 福泽考什·山多尔:“所有的测试都是今年进行的,结果发现在同一品牌, 一些生产商分配往西欧和东欧的食品质量不同。他们将成分和原料质量较差的产品发往东欧,这样的话他们实际上是在欺骗东欧的消费者,这也是我们向欧盟呼吁的原因。”
记者:“出售在中东欧的食品之所以被认为质量比较差,是因为这些食品中,主要原料的比例总是少于销售在西欧市场上的同款商品。比如在捷克出售的某款冰红茶,其主要成分茶叶提取物的含量比在德国市场上少40%。在匈牙利测试的100种食品中,有70种都和西欧市场售卖的质量不同。”
10月13日,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举行了一场主题为“对所有人产品质量平等”的国际会议。在会议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和波兰四个国家的总理共同表态,要求欧盟委员会消除东、西欧食品质量的双重标准。欧盟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委员维拉·尤洛娃承诺将着力调查事情真相。
欧盟消费者委员会委员 尤洛娃:“这个双重标准问题不仅仅关系到具体食品中肉或者糖的含量,它还关系到一个更大的问题,那就是欧盟公民对于欧盟这个共同的单一市场的信任。”
然而,跨国公司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在欧盟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并不违法,只要他们在食品的外包装上列出所有成分的含量。一些公司解释说,公司这样的做法是为了适应不同地区消费者的口味和饮食习惯。
匈牙利农业部部长 福泽考什·山多尔:“一些公司说他们这么做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口味,但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在东欧市场,跨国公司总是使用更便宜的原料。解决所谓的不同口味的问题,所以我们想消除这种现象,我很高兴欧盟赞同我们的做法。”
9月13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表示,“不允许欧盟内出现二等消费者”,欧盟将从法律和财政上授权各国的消费者机构调查和起诉违法的跨国公司。与此同时,欧盟委员会向其联合研究中心提供了100万欧元,用于改善跨国产品的比较测试,并向其中东欧成员国提供了总额为100万欧元的资助,以推进相关的研究和执法行动。
罗马尼亚农业及农村发展部副部长 亚历山德鲁·波托尔:“我认为目前这件事情在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相信很快我们就会有一个关于食品质量双重标准的共同的欧盟法律框架。”
匈牙利农业部部长山多尔先生表示,他希望欧盟能在2018年之前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但如果欧盟采取的行动不够,中东欧各国只好自己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当然这样做一定不如欧盟出面解决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