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建省将首先把规模以上粮食企业纳入信用监管范围,待熟悉工作方法和取得工作经验后,再逐步推广至中小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粮食企业综合守法诚信评价指标值、各单项评价指标值以及配合监管评价指标值,确定粮食企业的诚信等级。对A级企业,除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或上级交办以外,酌情减少监督检查频次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对B级企业,经回访复查已经改正的,按规定进行监管,未及时改正的,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对C级企业,采取定期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经常性检查;对D级企业,采取定期、随机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