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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关于5批次特殊膳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0期)

   2017-12-05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420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89号),涉及黑龙江省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89号),涉及黑龙江省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宏天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葡萄牙)经销的乐林恩混合水果牛奶米粉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无锡市宏天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葡萄牙)经销的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乐林恩混合水果牛奶米粉,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维生素B1。
 
  经营者信息: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经营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大街135号19栋-1-2层5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1盒,共计2.75公斤,货值695.7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二、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宏天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葡萄牙)经销的乐林恩小麦牛奶米粉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无锡市宏天瑞贸易有限公司(原产国:葡萄牙)经销的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乐林恩小麦牛奶米粉,生产日期为2016年5月13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钠。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大街135号19栋-1-2层5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控制,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0盒,共计2.5公斤,货值635.2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三、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钰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铺胚芽米米精粉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经销的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哺食小铺胚芽米米精粉,生产日期为2017年1月3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生物素。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大街135号19栋-1-2层5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控制,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3罐,共计5.2公斤,货值1540.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四、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钰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哺食小铺谷蔬唱米精粉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台宏康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经销的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哺食小铺谷蔬唱米精粉,生产日期为2016年8月3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生物素。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爱特孕婴用品商店美晨店,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大街135号19栋-1-2层5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控制,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0罐,共计4公斤,货值118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五、哈尔滨市南岗区万达贯日漂亮宝贝母婴用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深圳帝祥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帝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的爱的营养大师原味营养胚芽米精华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深圳帝祥商贸有限公司(原产地:台湾)代理台湾帝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爱的营养大师原味营养胚芽米精华,生产日期为2016年10月11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钠。
 
  经营者信息:经营者名称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万达贯日漂亮宝贝母婴用品超市,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68号D1栋4层4004-4005号。
 
  (二)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控制,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该批次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该经营者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4罐,共计13.6公斤,货值2346元,已销售28罐,库存6罐,监管部门已将库存不合格食品封存。
 
  (三)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责令企业暂停销售、召回不合格食品、对召回食品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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