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根据国家食药总局《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部署,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抽检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等9大类食品,共285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老豆制品区配送4号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国家标准;北辰区蓝岸森林菜市场一层T30-31号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氧乐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北辰区蓝岸森林菜市场一层26号销售的芹菜毒死蜱、氧乐果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北辰区佳宁道菜市场水区丁-东号销售的芹菜氧乐果、甲拌磷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宝坻区世纪生活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福荣腌制食品厂生产的水晶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