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4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4类食品209批次样品。其中,蜂产品30批次,合格29批次,不合格1批次;粮食加工品97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66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16批次,合格1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合肥蜀山合家福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市志诚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蜂蜜(生产日期/批号:2017/7/17),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400CFU/g。标准规定为≤1000CFU/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路分公司经销的花生米(生产日期/批号:2017/4/23),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144.9μg/kg。标准规定为≤2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滁州碧云湖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9/2),大肠菌群检出值0;7;54;0;6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30;172;160;153;20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凤阳县清泉矿物质饮用水厂生产的清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28),大肠菌群检出值0;5;0;0;15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98;123;34;162;133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清泉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7/8/30),大肠菌群检出值120;110;120;140;120CFU/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5;78;56;23;30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CFU/250mL。承检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