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解读了《哈尔滨市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全市迅速开展食品摊贩登记工作。会议对《办法》全文五章三十八条逐条进行了讲解,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区管理单位对食品摊贩予以登记建档,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区管理部门应检查督促食品摊贩遵守摊区食品经营规范;对《食品摊贩登记卡》的申请、变更、延续、补发等有关程序和填写要求进行了讲解和演示。
培训后,市食药监局将与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遴选早市、夜市做为食品摊贩登记管理示范试点,大力推进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工作,规范食品摊贩经营行为,通过工作实践,总结经验,为我市下一步开展食品“三小”(小作坊“、”小经营“、”小摊贩)立法工作,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