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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本月起食品摊贩需持卡经营

   2017-12-08 安徽日报8040
核心提示: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被称为食品三小,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因卫生不达标等原因广受争议。这种状况将有望改善,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被称为食品“三小”,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因卫生不达标等原因广受争议。这种状况将有望改善,记者11月29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不久前通过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该局已制定“三小”配套管理办法。食品摊贩、小餐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要向辖区食药监部门申请备案,获得经营“身份证”。
 
  食品摊贩实行一地一卡
 
  此次出台的三个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进入集中场所生产经营。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临时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允许食品摊贩摆设摊点。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本月起,“三小”经营者需向食药监部门登记或备案。食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小餐饮、食品摊贩应当在当地食药监管理部门备案,取得相关信息公示卡,并实行一地一卡,即在一个地点经营,应当取得一个备案公示卡。
 
  乡镇即可受理备案申请
 
  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应该到哪个部门进行备案呢?根据相关管理办法,县级食药监管部门派出机构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摊贩和小餐饮备案工作。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省乡镇食药监管已经实现 “全覆盖”,“乡镇食药监督所和乡镇市场监管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大一点的乡镇一镇一所,小一点的几个乡镇一个监督所。 ”
 
  据介绍,小餐饮备案时应当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食品摊贩申请备案时,需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联系方式和经营场所的地址、经营食品的品种等信息。在接到备案申请后,食药监管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备案,并发放备案卡。申办备案卡不需任何费用。
 
  三次违反或被停产停业
 
  管理办法对“三小”的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除了要求经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要具有防尘、防蝇等卫生防护设施等以外,还要求小餐饮的厨房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厨房内至少设立2个清洗水池;食品摊贩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别,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小作坊应当先取得营业执照,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有效分隔。
 
  监管部门将加强管理,对 “三小”经营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以外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此外,食药监部门还将织密食品安全规范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监管“一大三小”,通过抓大型企业监管和“三小”监管等,切实保障公众“舌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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