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1 月,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肥、淮 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 芜湖、宣城(含广德县)、安庆(含宿松县)、铜陵、池州、 黄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粮食加工品、食用 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 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 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 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 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30 类食品 共 10137 批次样品抽检,其中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10004 批次,不合格样品 133 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 1.31%。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到的食用农产品抽检情况为:水果 802 批次,豆类 59 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 21 批次,全部 合格。畜禽肉及副产品 817 批次,2 批次不合格;蔬菜 2968 批次,26 批次不合格;水产品 547 批次,9 批次不合格;鲜 蛋 138 批次,1 批次不合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微生物指标不合 格;二是品质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三是超范围、超限量使 用食品添加剂;四是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五是重金 属等元素污染物不合格。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各 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督促企业采取控制措施 并开展核查处置。截至 11 月 20 日,责令企业整改 29 家,各 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 53 起,开展行政处罚 40 起。
特此通告。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