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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63期)

   2017-12-21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7100
核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等5类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我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等5类食品350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34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蔬菜制品3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肉制品2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75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1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速冻食品7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 标称红囍超市蔬菜配送中心配送、北京宝顺祥通餐厅经营的咸菜,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80 CFU/g;90 CFU/g;150 CFU/g;120 CFU/g;90 CFU/g,标准值规定为n=5,c=2,m=10 CFU/g,M=1000 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2.北京金狮麟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咸菜,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经检测实测值为180 CFU/g;200 CFU/g;240 CFU/g;170 CFU/g;210 CFU/g,标准值规定为n=5,c=2,m=10 CFU/g,M=1000 CFU/g。检验机构为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3.北京五龙天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酱牛肉,不合格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经检测实测值为175.0μg/kg,标准值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已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了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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