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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第4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 第202号)

   2017-12-25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620
核心提示: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根据2017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5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等共245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5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薯类和膨化食品273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898批次,乳制品391批次,速冻食品424批次,糖果制品46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薯类和膨化食品不合格2批次:1.中山市小榄镇亿心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灿佳食品厂2017年8月28日生产、规格为28克/袋的素火爆鸡筋(直接挤压面制食品),水分检出值为15.9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7g/100g)高出1.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徐闻县祥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示为潮州市潮安区三鹰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7年8月25日生产、规格为16克/袋的蒜香薯条(油炸型膨化食品),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8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1.96倍;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60000CFU/g、36000CFU/g、95000CFU/g、20000CFU/g、39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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